一部可能令Google撤出澳洲的法律
MySpace和Yahoo的誕生似乎是沒多久的事,但現時互聯網巨頭已經另有別人了。Google、Facebook、Amazon、Apple和Microsoft等科網巨企幾乎包辦您在網絡世界的所有消費。
這些企業具有壟斷地位。
Google不再只是一個搜尋引擎,而是一個集合地圖、網上購物、影片、書籍、天氣報告、研究、電子郵件、雲端儲存、翻譯、網站寄存、文字編輯等用途的平台。對許多人來說,Google就是互聯網。
但是,正如MySpace讓路給Facebook,而Yahoo輸給Google一樣,沒有任何事情是永恒的。新技術、新需求和新法規不斷改變著公司的運營方式。
澳洲的一部新法律特別給Google帶來了很大的麻煩,更有可能改變Google在全球的運作方式,以下就是原因。
這部新法律到底是什麼?為什麼需要它?
今年1月,澳洲政府提出的數碼新聞法例,建議這些科網巨企向傳媒機構付費,作為在其平台上顯示內容的費用。事情一直在討論中,仍未有結果。
目前,Google和其他科網巨企沒有被要求為共享的內容付費。對於普通用戶來說,這的確很方便,但實際上已經加強了他們對數碼內容的控制。每100美元的網上廣告支出中,超過53%用於Google、28%用於Facebook,僅19%用於其他傳媒機構。考慮到Google在澳洲94%的搜尋市場中佔據主導地位,這一驚人的統計數字確實是有道理的,但這並不代表它是合理的。
為了維護傳媒機構的利益,即是那些認真研究、撰寫和發佈寶貴內容的公司,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建議,他們應該就自己的作品獲得公平的補償。
違反法例可能要繳付巨額罰款,逼使這些科網巨企在澳洲很難拓展業務。
科網巨企對此有何反應?
毫無疑問,他們對這個提議並不高興。新法律可能會極大地影響他們在澳洲的收入,因此,他們正在竭盡全力規避正在通過的法律,甚至只是在減低法例實行後的影響。
無可否認,如果法律獲得通過,Google損失最大。Google澳洲市場總監Melanie Silva認為該法律「違反了搜尋引擎的運作方式」。無論是試圖挽回企業利潤以憤世嫉俗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問題,抑或是真正關心行業, Google顯然都不想受新法律規管。
而Facebook更於2月18日回應該法規,完全禁止澳洲用戶分享及瀏覽新聞內容。
無論這些科網巨頭有多大,他們都知道該法律可能對其運營產生可怕的後果。當Facebook採取極端做法,Google則主動與傳媒機構商討,以達成可能對他們更有利的交易。
沒有Google的澳洲是什麼樣子?
如果法律獲得通過,Google確實可以退出澳洲。如果沒有VPN,澳洲人將無法再使用搜尋引擎,但是即使有了一個VPN,他們也將無法使用任何Google的本地化功能及其他功能。
就新聞內容來看,Google的主要賣點──便利性將被消除。
對於移動一代來說,沒有Google的生活將給他們帶來極大的不便,他們基本上已經在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使用平台並依賴於平台,更不用說工作了。
如果沒有Google作為主要的廣告平台,許多小型企業可能會遭受重創,並且他們很難為企業找到足夠的流量,無論它們是網店還是實體店。
搜尋的未來是什麼?
另一個搜尋引擎將不得不取代Google在澳洲的位置。 目前尚不清楚是哪一個,可能是DuckDuckGo、Bing甚至是Yahoo重奪澳洲的王者地位。
如果發生這種情況,於澳洲依賴透過Google的流量的海外企業也將受到打擊。企業,尤其是在香港和新加坡等亞太地區的企業,應該考慮將其部分流量從Google澳洲引向另一個搜尋平台,或至少準備好應對撤出的影響。
但是,直到Google和澳洲政府結束會談之前,尚不清楚澳洲未來的搜尋情況。可以肯定的是,這項法律可以為其他國家仿效提供先例,對於Google一直成功使用的商業模式而言,這可能是災難性的。
設定先例
如果澳洲政府確實通過了新的數碼新聞法規,那麼其他國家也應該仿效。畢竟,這方法可保護目前在科網巨企壟斷下掙扎的傳媒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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